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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


【通用名称】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0950080
【主要成分及含量】麻黄、苦杏仁、石膏、金银花、连翘、知母、黄芩、板蓝根、麦冬、鱼腥草。辅料为苯甲酸钠、甜蜜素。

【注意事项】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婴儿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4.风寒闭肺、内伤久咳这不适用。5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,脾虚易腹泻着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3.运动员慎用。

【包装规格】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瓶包装,每支装10毫升,每盒装6支。
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一部

【检验合格情况】检验合格
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邮政编码:150200电话号码:800-8986208、0451-82367104、0451-55807901传真号码:0451-55804590网址:www.khyy.com如有问题可与生产厂家联系

【处方类型】[02]甲类OTC
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红色液体,味苦、微甜。
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,宣肺化痰。用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、汗出、微恶风寒、咳嗽、痰黄,或兼喘息、口干而渴。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岁至三岁每次1支,一日3次;四岁至七岁一次l支,一日4次;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支,一日3次,或遵医嘱。

【不良反应】大剂量服用,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。
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GMP认证】已认证
【说明书核准(修订)日期】2010/8/20 0:00:00

【存储条件】[02]药品阴凉贮存区(20℃以下)